2018年廣東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第三次招聘教師58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08-30 15:58:31
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8年第三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廣州市教育局局系統(tǒng)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人才隊伍結構,推進教育優(yōu)質發(fā)展,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
一、招聘職位、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職位數共計58人(詳見附件1《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8年第三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獲聘人員為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符合《廣州市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fā)〔2010〕128號)第二十條規(guī)定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術條件和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4.身體健康;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guī)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具體參閱:http://www.gz.gov.cn/gzgov/s2811/201402/2632488.shtml);
6.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資格條件
1.各職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說明:“2018年畢業(yè)生”指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yè)證書的畢業(yè)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非2018年畢業(yè)的往屆生”指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不限”是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2.所有應聘人員(2018年畢業(yè)生除外)必須持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8年畢業(yè)生,須承諾在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3.所有報考人員所修學的專業(yè)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對應。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18年版)(見附件2),但所學專業(yè)主要課程與報考職位所要求專業(yè)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yè)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yè)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yè)的方可報考。
4.關于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還須滿足以下條件:具有本科以下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歷或與應聘職位相對應的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且具有廣州市戶籍),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與應聘職位相對應的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招聘職位表中有明確年齡學歷限制的,以招聘職位表為準。相關年齡年限的計算以2018年8月31日為界(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齡年限要求以此類推)。
5.應聘語文教師職位的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
6.通過考試確定為擬聘人員的非2018年畢業(yè)的往屆生應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2018年畢業(yè)生如未在2018年12月31日前獲得職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8.廣州市教育局局屬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不受理報考。
9.因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被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人員,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專業(yè)素質評估、現場資格復審、心理素質測試、說課/試教、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
(1)網上填報資料:2018年9月13日9:00至17日17:00,報考者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方法填寫個人資料進行報名。逾期不接受報名。
(2)網絡初審:報名結束后,進行網絡初審,通過初審者方可參加專業(yè)素質評估。報考人員可在9月18日19:00后自行登陸系統(tǒng)查詢是否通過網絡初審。
(3)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請于2018年9月20日17:00后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專業(yè)素質評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2.報名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聘崗位表》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對崗位表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信息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在工作日的8:30—12:00、14:00—16:30撥打聘用單位聯(lián)系。
(2)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未按規(guī)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記錄在案。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的相應證明材料導致未通過網絡初審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5)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以上(含1:3)方可開考。對于專業(yè)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專業(yè)素質評估
時間:預計在2018年9月22日—9月26日(具體時間以專業(yè)素質評估準考證為準)。
地點:以專業(yè)素質評估準考證為準。
專業(yè)素質評估主要采取學科專業(yè)知識測試、專業(yè)技能測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結構化面試等形式,對考生進行考察。各聘用單位專業(yè)素質評估的具體形式見附件4。
專業(yè)素質評估僅作為篩選考生的手段,結果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根據考生專業(yè)素質評估成績高低排序,各職位按1:10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現場資格復審。專業(yè)素質評估結果以及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于專業(yè)素質評估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聘用單位網站公布。
(三)現場資格復審
1.專業(yè)素質評估通過的人員自行攜帶現場資格復審所需的證明材料(見附件3《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現場資格復審材料一覽表》)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2.時間:預計在2018年10月8日9:00-12:00,14:00—17:00(具體時間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地點:詳見附件1中各聘用單位聯(lián)系方式。
3.參加現場資格復審者憑身份證、專業(yè)素質評估準考證和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同時提供《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現場資格復審材料一覽表》(見附件3)所列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A4規(guī)格),作為資格復審的依據。在職在編人員還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5.通過現場資格復審者方可參加心理素質測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放棄心理素質測試資格。資格復審期間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的視為核查不合格,不得參加心理素質測試。如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未通過(含未參加)資格復審,將按專業(yè)素質評估結果排序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四)心理素質測試
時間:預計與現場資格復審同日進行(具體時間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
地點: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
心理素質評測委托第三方專業(yè)機構進行,其結果僅供聘用單位參考,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參加完心理素質測評的考生進入說課/試教。不參加心理素質測評的考生視為放棄說課/試教資格。
(五)說課/試教
時間:預計在2018年10月8—18日(具體時間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
地點: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
說課/試教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yōu)?0分,按7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說課/試教成績當場公布。
根據說課/試教成績高低,按招聘職位數與進入下一輪的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筆試。進入筆試人員名單于說課/試教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六)筆試
筆試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
時間:初定在10月20日上午,具體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
地點:另行通知。
內容: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等。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yōu)?0分,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
按照說課/試教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偡譃?00分,合格成績?yōu)?0分。綜合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說課/試教成績、筆試成績排序確定。
職位招聘條件為“學士及以上”或“碩士及以上”的,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如具有博士學位,不參加筆試。職位招聘條件要求具有初級以上或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如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不參加筆試。不參加筆試的,其說課/試教成績?yōu)榭忌C合成績。
筆試成績、綜合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在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七)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教師職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zhí)行,其他職位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體檢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按綜合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疾觳捎谜{閱個人檔案、提供原單位(學校)鑒定、實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等方面??疾觳缓细裾撸∠赣觅Y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按綜合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九)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廣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gzedu.gov.cn)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十)辦理調配及聘用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應聘者本人放棄的(在三個月內未能根據聘用單位管理要求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xù)的,也視為本人放棄),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成功聘用的人員實行人員聘用制,聘用期間按聘用單位公布的職位情況享受政府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通過說課/試教、具備參加筆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筆試、體檢、考察、錄用資格的承諾,以及若被錄用,保證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最低服務年限職責的承諾。違背承諾的將被記錄在案,三年內不得報考廣州市教育局局屬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三)具備中、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應聘人員,如錄用后聘用單位暫時不能安排相應中、高級崗位的,則必須服從單位的專業(yè)技術崗位安排,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待遇。此類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四)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五)關于各招聘職位的相關考試問題,請在工作日的8:30—12:00、14:00—16:30撥打附件1中聘用單位的電話進行咨詢。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0-83126088,廣州市教育局監(jiān)督電話:020-22083784。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廣州市教育局
附件:1-4下載
1、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8年第三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xls
2、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xls
3、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現場資格復審材料一覽表.doc
4、廣州市教育局2018年第三次公招各校專業(yè)素質評估方式.doc
廣州市教育局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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