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巴東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5人公告
為有效緩解我縣公安警力不足的現(xiàn)狀,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巴東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警務輔助人員15名,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聘用方式:縣公安局與人社局共同組織,通過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
三、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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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01年12月1日至1984年12月1日出生)巴東縣戶籍的男性。
(二)招聘條件
1、符合公益性崗位要求(就業(yè)失業(yè)登記中被認定為2019年就業(yè)援助對象);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養(yǎng);
3、學歷及戶籍要求:必須具備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可放寬至中專(含高中)文化;
4、身高1.70米以上;
5、身體健康,視力良好,體型端正,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殘疾,身體無紋身,面部無明顯疤痕等特殊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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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賭博、吸毒等不良行為的;
5、本人或直系親參與“法輪功”等邪教組織非法活動的;
6、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國(境)外或國內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
7、直系血親或對本人影響較大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親或對本人影響較大的旁系血親中有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
9、在原工作單位受過黨紀政紀處理或違紀違法解聘的人員;
10、有失信記錄的人員;
11、與其他單位已經簽訂合同的,未經原單位同意且未解除合同的人員;
1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ㄒ唬┌l(fā)布公告(在長江巴東網上發(fā)布公告)。
?。ǘ┈F(xiàn)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13日,上午8:30—下午4:30。
2、報名地點:巴東縣公安局406樓辦公室。
3、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需攜帶《巴東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警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已被認定為2019年就業(yè)援助對象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征信記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3張1寸登記照,聯(lián)系人:吳艷,聯(lián)系電話:15707268555。
?。?)報名人員提交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4、資格審查:對報名者年齡、學歷、身高、戶籍、公益性崗位條件進行審查。
?。ㄈw能測試
對報名者資格審查后,按照《公安民警體育鍛煉達標標準》進行體能測試:
測試內容:100米跑、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遠;
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測試地點:巴東縣體育場。
體能測試不達標者不得進入筆試。
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不足15人時,本次招聘考試取消。
?。ㄋ模┕P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2、準考證領?。焊鶕?jù)通知到縣公安局406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3、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持身份證、準考證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面試
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全程錄像,面試結果公開;
面試時間:根據(jù)筆試人數(shù)確定面試時間;
面試地點:巴東縣公安局;
面試比例:面試人員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
按報考崗位計劃數(shù)1.5:1的比例確定,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測察考生適應崗位要求的基礎知識、業(yè)務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綜合素質。
?。w檢
根據(jù)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人員參加體檢;
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取前15名參加體檢;如綜合成績出現(xiàn)并列,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依次等額遞補。
(七)政審
體檢合格后進行政審,政審工作由縣公安局負責,考生所在戶籍地派出所具體實施,重點對其現(xiàn)實表現(xiàn)、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審查,政審不合格的依次等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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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東縣公安局依據(jù)政審結果,召開黨委會集體討論研究確定擬聘名單,并統(tǒng)一將擬聘名單在長江巴東網發(fā)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沒有問題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九)聘用
縣公安局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一個月,招聘人員為臨時性勞務用工,實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員與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期滿考核合格雙方協(xié)商可續(xù)簽。
聘用人員待遇另行合同約定。
聘用人員統(tǒng)一配發(fā)服裝及輔警標志。
五、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15人)
巴東縣公安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