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港沿海港區(qū)引航站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引航員2人公告
南通港沿海港區(qū)引航站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引航員公告
為滿足引航工作需要,優(yōu)化引航員隊伍結構,提升船舶引航服務質量,南通港沿海港區(qū)引航站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政府購買服務引航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
崗位 類別 |
崗位 名稱 |
招聘 人數(shù) |
年齡 要求 |
學歷 要求 |
專業(yè) 要求 |
相關資格條件 |
專業(yè)技術 |
二級引航員 |
2 |
1981年9月至2003年8月期間出生 |
大專及以上 |
航海技術海洋船舶駕駛 |
持有海船甲類一等船長證書且在相應等級船舶上實際任職不少于12個月,具有良好的安全記錄。 |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引航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行為規(guī)范;
(二)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品行;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法:本人到現(xiàn)場報名,須如實填寫《南通港沿海港區(qū)引航站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引航員報名表》(見附件1),攜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張(貼在報名登記表右上方),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船員適任證書、船員服務簿以及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如委托他人代為報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報名時間:2021年10月1日-2021年10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三)報名地點:南通港沿海港區(qū)引航站(南通市青年西路140號4樓)。
(四)資格審核:依據(jù)本公告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凡不符合條件和要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弄虛作假或應聘材料不齊全的,不得參加考試,責任自負。
四、考試
(一)筆試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統(tǒng)一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全程封閉。
1. 筆試內容。本次招聘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基礎知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職業(yè)道德以及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技能的掌握和運用能力,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 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日期:為2021年10月11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的時間、地點及方式通過電話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3.考生應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5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下同),按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不足2:1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通過電話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5.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項,詳見附件2。
(二)面試
1. 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2.面試內容。面試主要考核應試者航海專業(yè)知識、航海英語會話等。
3. 面試時間、地點通過電話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三)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計總成績(小數(shù)點后保留二位)。
五、體檢、考察、公示、錄用和遞補
(一)體檢
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jù)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加試面試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
體檢由南通港沿海港區(qū)引航站組織實施。具體參加體檢人員及體檢時間、地點由南通港沿海港區(qū)引航站工作人員提前電話通知。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體檢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行業(yè)標準海船船員體檢要求》執(zhí)行,并應取得《海船船員健康證明》。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疾旃ぷ饔赡贤ǜ垩睾8蹍^(qū)引航站組織實施,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能力水平等??疾旖Y束后,考察組應當如實出具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意見。
(三)公示
經(jīng)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南通市交通運輸局網(wǎng)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錄用和遞補
1.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協(xié)商解決。
2.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1)應聘人員體檢或政審不符合要求的;(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3)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4)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3.錄用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不勝任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五、人員性質和工資待遇
錄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非事業(yè)編制,依法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五險一金”等待遇。在未取得引航員證書前,薪酬標準執(zhí)行在編助理引航員工資標準,取得相應證書后參照在編持證引航員執(zhí)行薪酬待遇。
六、紀律監(jiān)督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報考程序,嚴肅考紀考風,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jù),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港沿海港區(qū)引航站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 0513-81182359,18015202227;聯(lián)系人:曹先生。
監(jiān)督舉報:0513-59003915(南通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監(jiān)察組);0513-59003732(南通市交通運輸局機關紀委)。
南通港沿海港區(qū)引航站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南通港沿海港區(qū)引航站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引航員報名表.doc
附件2:南通港沿海港區(qū)引航站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引航員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doc